一、办公室、调研室职责
负责部内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制定机关各项管理制度;负责会议组织、机关学习、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件审核、组织督查、机要保密、来信来访、文书档案工作;起草有关文稿、规划,负责部内工作计划、总结等工作;负责部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人事和党务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值班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行政事务管理以及部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党的组织工作重要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的综合调研;参与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综合研究和宏观指导;指导、协调全区组织部门的调研、信息和宣传工作;负责全区组织史等的编纂工作。
二、组织科(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选派干部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研究和指导全区党的组织制度建设工作;检查和上报乡(镇、处)以上党组织执行党的组织制度和党内生活制度情况;检查指导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的执行情况;研究和指导全区党的组织设置,承办区直单位设立和撤销党委(党组)及跨县区党组织改变领导关系的审批工作;检查和指导基层党组织定期召开党的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承办乡(镇、处)召开党的代表大会请示的审批;承办中央、省、市党的代表大会和党的代表会议代表的推荐等事项;承担区党的代表大会、党的代表会议有关事宜;负责全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综合协调工作,主管党员的管理、发展工作;研究指导组织员队伍建设;指导全区党员电化教育工作;承办区委开展的党内有关表彰工作;负责全区党组织统计、党员统计和党费管理工作;研究探索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的途径和办法;研究探索社团党的组织建设办法;研究和指导各类新的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了解掌握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情况,承担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全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研究和探索建立加强全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农村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检查指导全区创建"五个好"村党支部、"六个好"乡镇党委活动;协调和指导乡(镇)村党组织换届;参与乡镇换届人事安排方案的审查工作;协调有关单位研究加强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配套组织建设;指导全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坚持、完善工作;研究部署全区选派干部到村任职工作;组织有关单位督查各地选派干部到村任职工作的落实情况;指导全区乡、村干部规范化培训工作;承担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选派干部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干部科职责
负责考察全区乡镇处、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区委管理的干部,提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建议;按照干部管理范围对区委管理及组织部管理的干部职务任免、调整、交流、待遇、奖惩和退休等提出建议并负责办理职务任免手续;了解掌握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和民主生活会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考察了解科级后备干部并提出培养使用意见;参与区党代会、区人代会、区政协会议和区人民团体代表会议的选举工作;承办区级领导班子换届和届中调整有关人事安排工作,协助市委组织部做好市委管理干部有关考察联络服务工作;承办我区市委管理干部的职务任免、报批等手续;负责乡、镇、处领导班子换届人事安排的考察,对人事安排方案提出建议,并提请审批;在分工范围内,协助管理市驻我区机关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职务任免等工作,掌握和联系一批优秀的企业经营管理者,并提出培养使用意见;探索建立企业经营管理者人才市场的具体途径和办法;研究指导企业、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干部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
四、干部综合科(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办公室)职责
负责全区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研究提出干部管理具体意见;综合研究和宏观指导全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办理我区市委管理干部工资、待遇的报批;办理区委管理干部工资、待遇和退休的审批手续;参与指导全区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实施,负责全区党的机关和人大、政协、群众团体、法院、检察院等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的工作;承办县处级后备干部的调整上报审批工作;综合管理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和科级后备干部;负责科员级干部的宏观管理,承办参照管理单位科员级人员的调配、交流、安置事宜,办理参照管理单位科员级及科员级以下人员的职务审核、考察、辞职、辞退和退休审批工作;负责全区区直单位优秀青年干部实践锻炼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区科技副职选派及管理工作;负责选调生管理工作以及抽派干部参加中心工作等事宜;指导协调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宏观指导全区领导干部出国政审工作,办理市委管理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备案工作,承办区委管理干部和参照管理单位科级以下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审批和备案工作;参与指导全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承担市委组织部安排的对市委管理干部年度考核有关工作,负责承办区委管理干部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审批;负责全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和党政群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协调工作;负责全区干部人事档案宏观管理的指导工作和本部承办的干部档案管理;负责全区干部统计和干部信息管理工作;协助区委老干部局做好老干部工作。
五、干部监督科、区干部监督举报中心、干部教育科(区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干部培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全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对区委管理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督办或参与查处严重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和人事纪律的行为;制定和参与制定有关干部监督的制度、规定,提出防止用人不正之风的建议;负责对《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定》、组织人事纪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用人方面不正之风的举报;负责科级干部的任职公示工作及对公示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办理市委组织部、区委和部领导批办的反映领导干部重要问题的案件,并提出加强领导干部监督工作的建议;参与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审理区委管理干部和部分老同志的党籍、党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以及出生年月和其他历史遗留问题。
负责拟定干部教育工作的意见、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全区干部培训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和检查;承办到中央党校、省委党校和有关干部院校学习的领导干部学员的选调;组织区委管理干部及其后备干部、组工干部的培训;对全区贯彻执行知识分子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负责制定或参与制定知识分子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意见;联系和掌握部分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组织开展有关活动;承担区干部培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党员电化教育中心职责
主管全区党员电化教育工作;制定全区党员电化教育规划,负责指导和督促区直单位、乡(镇、处)、村(社区)党员电化教育网络建设;组织引进、复制和发行党的基本知识、市场经济知识、时事政治、政策理论和农村党员实用技术等党课音像教材;负责抓好全区党员电教网点的播放和收看工作;承担全区党员电教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摄制有地方特色的党员教育电视片,并定期与电视台联合主办党建专栏;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七、公务员科职责
会同区人事局相关科室共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区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工作;负责对区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管理工作;负责分工范围内公务员的考录、考核、培训、交流等工作;负责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和分工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等。
八、人才办职责
负责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负责根据贵池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分工,制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监督各成员单位认真完成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任务,指导各系统内部的人才工作。负责草拟、实施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年度工作目标。负责组织深入调查、研究、分析全区人才工作状况,及时发现人才工作中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供领导小组决策参考。定期听取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才工作的开展状况,以及对人才工作设想、建议和要求,对全区人才工作建设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贯彻落实有关人才工作的政策,做好人才引进和稳定工作,确保人才流动规范有序。组织、协调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重大政策、法规的调研起草工作。负责各乡镇和区直各单位有关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重大政策、措施的备案管理,指导区学术技术带头人、有突出贡献专家等杰出人才的评选。负责全区人才工作和人才的协调、督促、指导、检查、总结工作。协调解决人才引进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完成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区委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职责
区委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挂靠区委组织部,负责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政策制定、检查指导。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中央、省、市、区委有关决策部署在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全面贯彻落实;研究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问题和重大事项,及时向区委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制定加强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政策、计划和措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抓好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对全区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和奖惩制度,推动工作落实;完成区委、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区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职责
充分发挥党代表大会作用,负责党代表联络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基层党代表大会的选举工作,负责党代表资格初步审查工作;及时向代表通报区委的重大活动和决策,增强代表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组织代表对重点工作进行视察、评议;建立健全代表意见、建议的收集、登记、整理、报告、反馈和通报等工作制度;负责代表的联络和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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